證監會最新發布的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揭開了85後劉洪濤攜手90後婁閣操縱新三板股票騰茂科技的內幕,兩人被罰沒近3.35億元。
1985年3月出生的劉洪濤和1990年10月出生的婁閣被證監會認定為合作關係,其中婁閣主要負責協助劉洪濤尋找有出售股票需求的新三板掛牌公司,選定股票後,劉洪濤與婁閣共同出資買入目標股票,將股票價格在短時間內拉升至預定的目標賣出價格。隨後,劉洪濤利用不確定的信息誘導其他投資者買入股票,劉洪濤、婁閣將賣出股票金額扣除成本費用後再按出資比例進行收益分配。
2023年6月19日至9月28日,劉洪濤、婁閣實際控制「婁閣」東方財富證券賬戶、「孫某強」申港證券賬戶、「朱某敏」財通證券賬戶、「葉某標」東方財富證券賬戶、「朱某平」長江證券賬戶、「李某蒙」中泰證券賬戶等6個證券賬戶交易「騰茂科技」。
經證監會查明,操縱期間,劉洪濤、婁閣控制使用賬戶組累計買入約536.6萬股,賣出約536.56萬股,持有餘股702股,扣除稅費後盈利約8367.5萬元。
證監會認定,劉洪濤、婁閣操縱「騰茂科技」包括三個階段:一是建倉階段,即2023年6月19日,賬戶組通過大宗交易單向買入500萬股,持倉量佔流通股本比例由0上升至11.75%;二是拉升股價階段,即6月29日至7月3日,賬戶組通過高價相關交易拉抬股價,股價從11.97元/股拉抬至25.8元/股,漲幅高達115.54%,同期三板成指從922.86上漲至924.04,漲幅0.13%;三是出貨階段,即7月4日至9月28日,賬戶組累計賣出金額約1.22億元。其中,7月4日至7月31日為集中賣出期間,賣出價格均接近22.8元/股,累計賣出金額約1.21億元。
證監會指出,劉洪濤、婁閣的上述行為構成操縱證券市場行為。劉洪濤、婁閣在操縱騰茂科技過程中分工協作,相互配合,屬於共同違法。其中,劉洪濤是操縱行為的發起者、決策者,起主要作用,應承擔主要責任。婁閣是操縱行為的實施者,起次要作用,應承擔次要責任。
最終,證監會決定責令劉洪濤、婁閣依法處理其非法持有的「騰茂科技」股票;沒收劉洪濤、婁閣違法所得約8367.5萬元,其中,劉洪濤承擔約8047.89萬元,婁閣承擔約319.6萬元;並處以約2.5億元罰款,其中,劉洪濤承擔約2.4億元,婁閣承擔約958.8萬元。同時,證監會還對劉洪濤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婁閣採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證監會對操縱市場、內幕交易類案件共作出處罰45件、同比增長約10%,處罰責任主體85人(家)次、同比增長約37%,罰沒金額23億餘元、同比增長約9%。證監會指出,操縱市場行為通過扭曲交易價格「騙取」廣大投資者「接盤」,實質是對不特定投資者的「欺詐」,必須嚴厲打擊。(深圳商報記者 陳燕青)